文学沙龙|爱情方式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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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痛苦、疯狂、短暂的爱情,

还是平静、淡然、庸常、长久的爱情?


萧凌:我感觉我还是后者。前者感觉是喜欢“爱一个人”那种感觉,而后者如果能做到的话就真正是喜欢那个人了。


白鹤筱:考虑到现实生活的话,大家好像都选后者...?我继续坚持站前者。


李清竹:从小开始不懂诗歌的人选了后者。


Jaye杰西:第一种,可能让你在沒恋爱就开始失恋


芒角:我说个实际的,就是短暂疯狂的爱情会刺激肾上激素分泌,但是长期如此之后身体激素分泌就会失常,这可以理解为身体自我调节的一种保护行为。所以疯狂刺激热烈的爱情,必然不会长久,或者说必然会变质,这是一种不可抗力。


Jaye杰西:那在没变质之前就分?保持新鲜感?三分钟热度?


李清竹:真正的爱情本身是一种人类自发主动的减熵活动。任何计较得失考虑后果的“爱情”都是在稀释这个词在感性方面的纯度。


芒角:我很难抗拒第一种爱情的诱惑,但第一种是毁灭性的,失去理智的,局中人在痛苦中酣畅淋漓,其实令人上瘾的东西都让人多少有点痛苦。杰西说的没变质之前就分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分手并不意味着你不爱对方了。第一种爱情是“失去理智”对,你无法控制自己的爱情。


烬为尘杂:第一种爱情是戏剧性的,而第二种则是偏向于文学性的。因为戏剧性倾向于冲突,而文学性则偏向于静止。但是我还是会选择第1种爱情。因为我觉得长久这件事也很难得。嗯,观点不成熟,请大家见谅。


白鹤筱:我没觉得文学性偏向于静止...?古今中外大多数经典的文学作品都是充满激烈冲突的。


芒角:文学性和戏剧性并非泾渭分明,事实上文学作品中描述第一种爱情的还要更多一点。


李清竹:异议,文学是理性克制与极致感性的结合。把极致的感性克制地表达出来,就是文学。


芒角:理性克制……其实个人认为人类是否拥有自由意志都未能定论,文学的一部分功能是用文学宣泄感性本能。


李清竹:我把理性克制加进去主要是考虑到在纯文学的部分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报告文学。


白鹤筱:冷静和克制我觉得更偏向于是一种风格吧,混乱、激烈的风格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得也不少。但其实能把感情付诸文字,或许本身就是一种克制了...?


李清竹:报告型文学应该大部分意义上会考虑到理性成分。


芒角:报告文学吗,那这样说,文学评论的论文,比较文学的论文是否也算文学呢?


李清竹:如果说现在讨论的文学不是泛文学而不是纯文学的话那上面我的话就可以收回。纯意义和泛意义本来就不好说。类似于“纸片人算不算人”。


芒角:文字话语对情感的选择行表达,个人认为其实是一场无疾而终无法完美复刻的徒劳,一场永无止境的遗失。


白鹤筱:同意芒角太太的观点~想用文字把自己最真实的情感表达给别人看,永远都像是在拍黑暗中的大海,即使自己知道其中所有的汹涌暗流,给别人看也只能拍出一团焦黑。


芒角:绕回爱情的话题,大家会选择长久的孤独中短暂的浓度极高的疯狂恋情,还是长久平淡的陪伴?


白鹤筱:我还是站前者, 目前我遇到的都是后者,然后像啃食一个人的灵魂一样飞速地去了解对方,再把空壳丢弃...…


Jaye杰西:在失恋的门前徘徊,在爱情的岸边视探。


芒角:哇我觉得这个比喻好美   木心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嗜人”,在第一种爱情中我更期待的是啃食对方的灵魂。


白鹤筱:同时也被对方啃食。


Jaye杰西:这么说是不是互相影响的意味太重了点?


烬为尘杂:我觉得人是情绪化的,人们并非能够完全做到长相厮守,也许曾爱过已是最好的结局。但就这样而言,后者就因为“反人性”而变得更加崇高了。


Jaye杰西:真正意义上的"灵魂伴侣"啊。


一台很穷的抢票机器:想到自私的基因。


白鹤筱:关于互相影响的意味太重了,你是说互相啃食这个比喻吗?我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互相影响的,不论是增添还是消耗,大部分属于互相消耗。


江无声:总有一个人祭献了灵魂,收获了残忍。——徐志摩 

         被爱的人总是掌灵者,去爱的人反而失魂。


芒角:我真的很喜欢写相爱相杀的老套剧情,就是互相啃食的感觉,相互厮杀鲜血淋漓,在决然对痛楚中感受清醒的快感,清醒痛楚地活着,但是自己的生活的话,还是算了吧。我以前会不假思索选择第一种,但现在觉得第二种也不错啊。 大多数人的平庸幸福,真的是最保险的,平庸其实没有这么丢人。


Jaye杰西:太能折腾了


白鹤筱:哈哈哈,确实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两种模式没有高下之分。


lester理阳:细水长流最终都会演变成庄严的友谊 激情难得。


不多言言言:哈哈哈,年轻的时候我好胜心很强,越长大越被磨平锐气,我现在真的觉得平安健康就是福气。


浥尘:我甚至觉得两者之间如果能达成某种平衡可能会更好。


一台很穷的抢票机器:我觉得我除非基因突变,否则不可能第一种。很多时候想想,一辈子平平凡凡地,健健康康地就好了,我一直觉得平安幸福是最大的祝福。

月初:是的,因为平安幸福已经很难做到了。


不多言言言:尤其是生过病,才知道健康平凡多么难得。


白鹤筱: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应该算是成长在一个冲突和痛苦很多的家庭,但长大以后反而想去追求更多的冲突和痛苦。


不多言言言:我是初三高一那会,然后高中最想的事情就是健康,做个普通人。


芒角:这个就想到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的话题了。我前段时间读《食人魔花园》,想到其实是否是生命中的巨大痛苦,反而能更好地让一个人生存下去。生命中有了支撑点,那种沉重的痛苦。其实我个人抑郁或者精神问题的病因都是比较轻飘飘的,才不可承受,但是家人的生离死别,巨大的灾难会让人崩溃,但不怎么会抑郁,这很奇怪。


白鹤筱:我觉得这个观点稍微有一点点美化痛苦。能成为支撑点的,我觉得不是痛苦本身,而是人对痛苦作出的反应。


一台很穷的抢票机器:感觉这件事也得分人,可能会ptsd什么的。当时可能觉不出来,但很可能会影响到今后重要的选择。


芒角:嗯其实也不是痛苦,我想说的是生命中沉重的东西,沉重的苦与乐,生活有了轴心了。


白鹤筱:能成为支撑点的,我觉得不是痛苦本身,而是人对痛苦作出的反应。


白鹤筱:这样的话我就完全同意了。生命本身是轻飘飘的,众生无别的,每个人经历的沉重不一样,所以每个人各有自己的“锚”,将自己的生命钉在地面上。


浥尘:我感觉我的双眼一直处于被蒙蔽的状态。可能因为从小到大一直都被保护得很好,以致我对于恶,对于生活里腐坏的黑暗的一部分,有时候自己会去选择性地忽视、遗忘或者是美化,这也就导致真正接触它们的时候总是显得非常非常脆弱。然后现在就愈发觉得这种状态不行。


不多言言言:但是我觉得一直活在阳光下挺好的,如果我身边的朋友比较天真,我也会选择保护他们的天真。很多时候看着天真的孩童懂事还是件挺让人难过的事情,因为这个过程总是让人心疼的。



大家在爱我而我不爱的人和我爱而对方不爱我的人之间,会选哪一种呢?



芒角:刚刚翻到木心的《文学回忆录》很符合今天的论题。“凡事永恒伟大的爱,都要绝望一次,消失一次,一度死,才会重获爱,重新知道生命的价值。”


lester理阳:我爱而不爱我。宁做陌生女人, 不向生活低头。


浥尘:我也是选择爱我而我不爱,但是我似乎说不出什么理由,因为我一想到自己无法忍受和不爱的人一直呆在一块儿,就换位思考到那位不爱我的男子,瞬间觉得这对于他而言肯定也是一种煎熬。然后我想,既然我爱他,或许不愿意让他忍受这种煎熬,于是我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对于我而言就是,想太多就会因为思虑过重而死。


白鹤筱:我更倾向于是我爱但不爱我的,我会放他走或者当朋友,爱我但我不爱的,我可以和他厮守。就是在一起,不含其他任何附加条件的。不过我这么想不是出于什么“不如怜取眼前人”的想法,就是如果要和我待在一起,很可能就要被我伤害,但如果我真的很爱一个人,或许我舍不得伤害他。


芒角:但是真的爱到骨髓,怎么放得走?


Jaye杰西:看人?比起爱到骨髓里这种情况发生,我更容易发生自我陶醉的情况?


芒角:我也是,我爱到骨髓一定是因为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是一种错爱的移情。


月初:对,实际上我很怀疑是否存在真正所谓的爱到骨髓,很可能大家爱的只是那个投身陶醉于爱情中的自己,他人身上自我的投影。


白鹤筱:那我就希望,我放走他,但也不允许任何人得到他,这样子我不会觉得很难受。


浥尘 :我可能这一生最爱的人都是自己。


lester理阳:柏拉图的“喀迈拉”。


月初:好多时候所谓那种为爱奉献为爱舍生忘死,我都觉得只是那人陷入了自我献身与自我牺牲的狂热中,自我认为自我是高尚的炽热的。


白鹤筱:对,我目前经历过的大部分恋爱就是这样,自己把自己感动了, 但是很快清醒来就觉得索然无味。


烬为尘杂:很有意思的现象是选择第一种爱情的更倾向于选择我爱但不爱我的人。


芒角: 是的,第一种选择是有些倾向于自我牺牲蒙受痛苦的


Jaye杰西:因为她也不渴求男人去爱她?她爱他与他无关。


芒角:不是的,是奢求的。求而不得才如此煎熬。

Jaye杰西:她存在于他的视线之外

芒角:这里的爱到骨髓也只是主观感受了,如果因为一个人,自己的感性决堤理智全线崩溃,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感性行为完全不受控制,自己前所未有地疯狂了,然后完完全全变成自己以前未曾想过的另一个样子。这样算不算疯狂的爱?


白鹤筱:这我觉得...太算了哈哈哈 如果这都不算疯狂的爱,因为大部分的爱,包括自认为很激烈的爱,其实都是很自我的。


烬为尘杂:很有意思的现象是选择第1种爱情的更倾向于选择我爱但不爱我的人。


芒角: 是的,第一种选择是有些倾向于自我牺牲蒙受痛苦的。


白鹤筱:从他人的影子里照见自我,说明本来有自我这个概念存在,但如果能爱到失去自我,我觉得就很疯狂了。


芒角:失去自我……我个人觉得很多亲情关系里经常可见

白鹤筱:如果是求而不得我觉得也不一定会失去自我...?也就是变成自己无法想象的样子。


芒角:是的,是失去自我的准则,不是失去整个自我。


百变萝莉(匿名):我觉得我不在说爱情,我知道谈起爱情在谈些什么,我还不信爱,我也不懂爱,没有爱只有情。



参与讨论   @白鹤筱  @李清竹  @烬为尘杂  @Jaye杰西  @Mr. Kartun @浥尘 @lester理阳 @不多言言言 @一台很穷的抢票机器 @萧凌  @月初か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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